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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6-24 点击:

    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中旬。

    二、参与对象

    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师生。

    三、作品内容

    围绕防溺水进行创作设计,表现形式包括主题征文、绘画作品、手抄报、摄影作品等,作品须为原创,要求主题明确、创意新颖、寓教于乐。以上作品以图片JPG格式上报,请注意拍摄清晰,不小于5MB,原件邮寄。

    四、评选办法

    (一)分组评选。

    活动分幼儿、小学、中学(包括中职)、高校四个组别。

    (二)分阶段评选。

    1.初选

    (1)初选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

    (2)初选组织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本校安全宣传教育作品的初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作品的收集整理,并按时报送。

    (3)统一上报。

    7月2日-7月10日,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将安全宣传教育作品通过“安全成长”公众号上传。点击“安全成长”公众号一【征集评选】一【安全教育作品品评选】,上传相关信息。详细上传方式,请在“安全成长”公众号回复号:安全教育作品评选,即可弹出操作手册。

    (4)作品原件邮寄

    请各市、各高校将作品于7月10日前,以妥善方式将作品原件寄送至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所寄作品留备查验,不再退还。

    2. 省级复选

    (1)复选时间

    7月11日至8月中旬。

    (2)复选方式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及网络投票评选,其中,专家评选成绩占比40%,网络投票成绩占比60%。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各组文字类、图片类一、二、三等奖。各类奖项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格落实数量、质量要求。各市教育(教

    体)局、各高等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本地、本校作品的初选工作,并按时报送。各市教育(教体)局推荐的优秀作品不低于200份,各高校推荐优秀作品不低于20份。

    (二)诚信参选,非原创作品,不得报送。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如发现抄袭、模仿等情况,即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作品报送联系人:孙磊

    联系方式:0531-82760370 19953123038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3号,邮编250002

    注意:太阳成集团tyc9728参赛作品报名截止日期6月30日,发送宣传部邮箱:hzzyxyxcb@163.com。

    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

    “同心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