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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强市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9-26 点击:

    菏政办字〔2023〕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数字强市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数字强市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加快推进数字强市、智慧菏泽建设,根据《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数字强省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完善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

    (一)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1.深化“双全双百”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建设,全面优化线上线下服务供给和办事流程,提升“一次办好”改革成效。加强“无证明之市”建设,深化“居民码”“企业码”和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年底前使用频率最高的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市直部门、各县区年办件量前20%的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高频社会生活场景实现“无证明办理”,证明材料共享率达60%。(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塑强一体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深化窗口端、桌面端、移动端等多渠道“同标同源”建设,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能力,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群众在线办事“进一个网,办全市事”,建设“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政府、掌上政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优化政府治理效能。

    3.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精准治理机制,推动在宏观调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投资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利用大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大力推动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领域的数据融合应用,加快构建精准高效、智慧和谐的数字化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4.强化监管执法数字化应用,加快推动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办案审批、调查终结等环节的行政执法全程电子化,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信用监管在市场治理领域的融合应用,年底前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建立精准靶向的监管机制,实现风险动态评估和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5.进一步深化“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建设管理和应用,推动实现业务工作与数据指标协同联动。一体化推进“一网统揽”市级子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加强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年底前初步具备一体化协同联动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优化机关运行效能。

    6.全面开展数字机关建设,深入推进机关业务数字化。实施机关内部“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机关运行流程再造,实现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年底前10%以上的机关内部“一件事”实现数字化协同。持续推动各部门应用系统接入“山东通”,丰富特色应用功能,优化用户体验,年底前完成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综合办公业务系统的推广工作,推动日常运转业务数字化。加快推进“数字文化”“数字法治”“数字纪检”“数字组工”“数字统战”“数字人大”“数字政协”等领域数字化建设。(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四)优化基础支撑效能。

    7.深入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优化升级全市云网架构布局,持续推进市政务云平台服务层级提升,实现高层级服务能力供给。加快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升级,实现多业务智能承载和全域普惠覆盖,建设柔性、智慧的新型政务网络,年底前实现市县各级党政机关的千兆按需接入。建设完善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首批3个县级节点投入运行,启动第二批县级节点建设。强化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统筹管理,升级完善市级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视频监控汇聚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质量和共享应用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进一步完善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

    (一)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8.推动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申报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科技成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9.依托市内与数字领域和产业相关的研究机构组织筹建数字领域的菏泽市重点实验室,持续推动我市数字产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0.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争创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推动数字产业高端布局。

    11.深入开展5G“百城万站”“百企千例”行动,支持建设一批5G行业应用推广中心。开展“百城牵手万项”行动,举办10场左右数字赋能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交流活动,支持县区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2.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程,新培育15个左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应用。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培育10家左右“工赋菏泽”工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高标准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实施“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工业技改提级行动,滚动实施200个左右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落实省“一业一策”推动重点传统行业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3.加快发展特色高效数字农业,推进种植业、畜牧业、种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新认证4个智慧农业基地、2个智能牧场。大力推广应用新型智能农机装备,引导传统农业机械智能化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4.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促进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培育一批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城市),推广共享制造、柔性制造等新模式。深化电商“三个十”计划,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培育行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进一步完善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

    (一)强化数字公共服务供给。

    15.围绕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医保、文化、体育、救助等重点领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有序推动打造一批典型数字化应用场景,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6.深入推进智慧教育发展,优化提升教、学、考、评、管一体的智慧校园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7.升级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平台,建设全市互联网医院统一入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线上服务。组织开展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试点,推动试点市县域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等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8.优化完善菏泽市电子证照系统功能架构,建设菏泽市“无证明办事”系统。加快电子证照证明制发,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制发本行业本领域高频证照证明,对暂不具备系统对接条件的,应在业务办结当日将数据上传至菏泽电子证照系统,确保现有证照数据“应录尽录”,现行有效的证照证明基本实现同步制发,证照种类、数量有质的提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9.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创新应用,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线上申请办理。(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0.持续优化社保线上服务,推动社保待遇发放“社银直连”,强化社保基金安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1.加快智慧景区建设,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国家文化公园数字化建设,优化市内重点景区在线购票服务体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2.推动智慧停车场建设,优化智慧停车服务,年底前建成100个智慧停车场。(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3.升级智慧救助服务,建立健全线下线上相衔接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提升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提速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24.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标提质工程,完成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推动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推动市本级和两个以上县区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标准。探索完善“城市大脑”运行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实现城市运行管理业务与数字化工作的有机融合。推动“城市大脑”应用向基层延伸覆盖,实现与智慧社区等服务体系的有序衔接。(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5.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提速扩面,全市累计建成不少于120个智慧社区,争取建成1-2个全省标杆社区,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6.申报一批以鲁西南大数据中心为首的省级智慧城市科普展示中心,加快打造菏泽新型智慧城市,擦亮“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菏泽新型智慧城市整体品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27.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广泛深入应用,打造农村数字化生产生活新模式。推动千兆光网、5G网络和物联网向有需求的农村地区延伸,年底前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80%以上,乡镇驻地全部实现千兆光网覆盖。(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28.持续提升农村数字化应用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和生产型平台向农村地区延伸和普及。全面推进乡村数字校园建设,发展“互联网+教育”,建设一批城乡中小学优质资源共享的教学模式改革示范项目。提升信息惠民服务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教育局等)

    四、进一步完善泛在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9.统筹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百千万”工程,持续提升“百城万站”深度覆盖水平,新建并开通5G基站1700个以上,建成高质量、大规模独立组网5G网络,形成城区深度覆盖、典型应用场景精准覆盖、乡镇驻地全面覆盖、80%以上行政村基本覆盖的5G网络格局。大力发展高品质千兆光纤网络,建成10G PON及以上端口数占比达到50%。大力支持“千兆城市”创建,力争年底前创建成功。(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0.开展数据中心“提质增量”行动,实施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工程,逐步提升PaaS层以上云服务占比,打造2个以上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全市数据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达到5000个,推动全市数据中心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1.提升窄带物联网及5G宽带物联网覆盖水平,全市注册物联网终端力争突破200万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建设。

    32.加快市政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3个、36万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等)

    33.加快数字水利建设,着力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的水利智能感知体系,重点推进小型水库雨水工情自动测报和水库安全运行及防洪调度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4.推动35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站实现光纤100%覆盖,配电线路自动化配置率达98%。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全市开展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8处以上,煤炭智能化产量比重达10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五、进一步完善富有活力的数字生态

    (一)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潜力。

    35.加快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建设。依据《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体系县级节点建设导则(第一版)》,推进第一批3个县级节点基础能力迭代升级,启动第二批县级节点建设,年底前实现9个县区县级节点全覆盖,探索统筹建设镇街数据平台,构建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菏泽节点。(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6.全面深化数据资源“汇、治、用”,健全完善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能力,支撑数据及时汇聚。开展数据资源调查试点,强化数据源头治理,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据汇聚率达80%,公共数据共享率达90%。常态化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市直各部门每年至少打造1-2个“多部门跨领域”典型场景。(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7.全面推动数据价值化,积极申报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打造不少于8个数据价值化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凝聚共建共享推进合力。

    38.加强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举办2023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继续实施党政干部和企业家数字化培训工程,增强领导干部大数据意识和修养能力。开展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强化大数据人才队伍支撑。(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工商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

    39.加大宣传力度,举办数字强市宣传系列活动,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全民主动参与、共建共享数字强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大与各级媒体的合作力度,广泛宣传报道数字强市建设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着力讲好“菏泽大数据故事”。(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塑强保障体系支撑能力。

    40.加强顶规设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标浙江、上海及省内先进地市,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差距、短板,制定菏泽市数字政府建设“385”行动计划等文件,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市数字化建设赶上全省水平。(牵头单位: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41.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数字强市建设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统筹各级相关专项资金做好经费保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42.强化日常统计和大数据运行监测,开展数字强市建设第三方评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四)提升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43.加强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网络安全体系。建立全市政务领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体系,提升全市一体化安全监测能力。推进密码基础设施和密码支撑平台建设,提升密码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推进政务云灾备体系建设,调研数据灾备和恢复演练方式,探索关键数据同城和异地灾备。完善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密码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五)加强督导考核。

    44.健全完善公开、透明、公正的常态化督导考评机制。加强对数字强市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方案,定期对部门建设任务清单进行调度。建立完善数字强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治理服务数字化、数据共享应用及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加强第三方评估,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责任单位: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领域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进一步完善

    整体高效的

    数字政府

    深化“双全双百”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建设,全面优化线上线下服务供给和办事流程

    市政府办公室

    加强“无证明之市”建设,深化“居民码”“企业码”和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年底前使用频率最高的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市直部门、各县区年办件量前20%的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高频社会生活场景实现“无证明办理”,证明材料共享率达60%

    市大数据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塑强一体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深化窗口端、桌面端、移动端等多渠道“同标同源”建设,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群众在线办事“进一个网,办全市事”

    推动在宏观调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投资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利用大数据进行监测分析,推动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领域的数据融合应用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完善

    整体高效的

    数字政府

    强化监管执法数字化应用,加快推动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办案审批、调查终结等环节的行政执法全程电子化,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加快“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信用监管在市场治理领域的融合应用,年底前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建立精准靶向的监管机制,实现风险动态评估和分类监管

    深化“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建设管理和应用,推动实现业务工作与数据指标协同联动

    市大数据局

    一体化推进“一网统揽”市级子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加强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年底前初步具备一体化协同联动能力

    全面开展数字机关建设,深入推进机关业务数字化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市大数据局

    实施机关内部“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机关运行流程再造,实现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年底前10%以上的机关内部“一件事”实现数字化协同

    持续推动各部门应用系统接入“山东通”,丰富特色应用功能,优化用户体验

    年底前完成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综合办公业务系统的推广工作,推动日常运转业务数字化

    进一步完善

    整体高效的

    数字政府

    推进“数字文化”“数字法治”“数字纪检”“数字组工”“数字统战”“数字人大”“数字政协”等领域数字化建设

    市纪委监委机关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市大数据局

    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优化升级全市云网架构布局,持续推进市政务云平台服务层级提升,实现高层级服务能力供给

    市大数据局

    加快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升级,建设柔性、智慧的新型政务网络,年底前实现市县各级党政机关的千兆按需接入

    建设完善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成首批3个县级节点,启动第二批县级节点建设

    强化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统筹管理,升级完善市级视频监控共享平台

    进一步完善

    融合创新的

    数字经济

    推动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申报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科技成果

    市科技局

    依托市内与数字领域和产业相关的研究机构组织筹建数字领域的菏泽市重点实验室,持续推动我市数字产业健康发展

    市科技局

    市大数据局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争创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入开展5G“百城万站”“百企千例”行动,支持建设一批5G行业应用创新推广中心

    开展“百城牵手万项”行动,举办10场左右数字赋能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交流活动,支持县区工业企业提质增效

    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程,新培育15个左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应用

    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培育10家左右“工赋菏泽”工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

    高标准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实施“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工业技改提级行动,滚动实施200个左右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落实省“一业一策”推动重点传统行业改造提升

    进一步完善

    融合创新的

    数字经济

    加快发展特色高效数字农业,推进种植业、畜牧业、种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新认证4个智慧农业基地、2个智能牧场

    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促进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培育一批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城市),推广共享制造、柔性制造等新模式

    深化电商“三个十”计划,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培育行动

    市商务局

    进一步完善

    智慧便民的

    数字社会

    围绕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医保、文化、体育、救助等重点领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有序推动打造一批典型数字化应用场景,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体育局

    市医保局

    深入推进智慧教育发展,优化提升教、学、考、评、管一体的智慧校园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

    市教育局

    升级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平台,建设全市互联网医院统一入口

    市卫生健康委

    组织开展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试点,推动试点市县域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等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进一步完善

    智慧便民的

    数字社会

    优化完善菏泽市电子证照系统功能架构,建设菏泽市“无证明办事”系统。加快电子证照证明制发,确保现有证照数据“应录尽录”,现行有效的证照证明基本实现同步制发,证照种类、数量有质的提升

    市大数据局

    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创新应用,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线上申请办理

    市医保局

    持续优化社保线上服务,推动社保待遇发放“社银直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加快智慧景区建设,优化市内重点景区在线购票服务体验

    市文化和旅游局

    推动智慧停车场建设,年底前建成100个智慧停车场

    市城管局

    市公安局

    升级智慧救助服务,建立健全线下线上相衔接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

    市民政局

    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标提质工程,完成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推动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推动市本级和两个以上县区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标准

    市大数据局

    探索完善“城市大脑”运行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实现城市运行管理业务与数字化工作的有机融合

    进一步完善

    智慧便民的

    数字社会

    推动“城市大脑”应用向基层延伸覆盖,实现与智慧社区等服务体系的有序衔接

    市大数据局

    市民政局

    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提速扩面,全市累计建成不少于120个智慧社区,争取建成1-2个全省标杆社区,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申报一批以鲁西南大数据中心为首的省级智慧城市科普展示中心,加快打造菏泽新型智慧城市

    市大数据局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广泛深入应用

    市委网信办

    推动千兆光网、5G网络和物联网向有需求的农村地区延伸,年底前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80%以上,乡镇驻地全部实现千兆光网覆盖

    持续提升农村数字化应用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和生产型平台向农村地区延伸和普及。全面推进乡村数字校园建设,发展“互联网+教育”,建设一批城乡中小学优质资源共享的教学模式改革示范项目

    提升信息惠民服务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

    进一步完善

    泛在领先的

    数字基础设施

    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百千万”工程,持续提升“百城万站”深度覆盖水平,新建并开通5G基站1700个以上,建成高质量、大规模独立组网5G网络,形成城区深度覆盖、典型应用场景精准覆盖、乡镇驻地全面覆盖、80%以上行政村基本覆盖的5G网络格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大力发展高品质千兆光纤网络,建成10G PON及以上端口数占比达到50%,大力支持“千兆城市”创建,力争年底前创建成功

    开展数据中心“提质增量”行动,实施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工程,逐步提升PaaS层以上云服务占比,打造2个以上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全市数据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达到5000个

    市大数据局

    提升窄带物联网及5G宽带物联网覆盖水平,全市注册物联网终端力争突破200万个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加快市政领域数字化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3个、3.6万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加快数字水利建设,着力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的水利智能感知体系,重点推进小型水库雨水工情自动测报和水库安全运行及防洪调度项目建设

    市水务局

    推动35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站实现光纤100%覆盖,配电线路自动化配置率达98%

    市发展改革委

    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全市开展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8处以上,煤炭智能化产量比重达100%

    进一步完善

    富有活力的

    数字生态

    推进第一批3个县级节点基础能力迭代升级,启动第二批县级节点建设,年底前实现9个县区县级节点全覆盖,探索统筹建设镇街数据平台,构建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菏泽节点

    市大数据局

    全面深化数据资源“汇、治、用”,健全完善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能力

    开展数据资源调查试点,强化数据源头治理,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据汇聚率达80%,公共数据共享率达90%

    常态化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市直各部门每年至少打造1-2个“多部门跨领域”典型场景

    市大数据局

    全面推动数据价值化,探索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

    积极申报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打造不少于8个数据价值化典型案例

    进一步完善

    富有活力的

    数字生态

    加强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举办2023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继续实施党政干部和企业家数字化培训工程,开展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

    市委网信办

    市委组织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党校

    市工商联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资委

    市大数据局

    加大宣传力度,举办数字强市宣传系列活动,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市大数据局

    加大与各级媒体的合作力度,广泛宣传报道数字强市建设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着力讲好“山东大数据故事”

    加强顶规设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标浙江、上海及省内先进地市,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差距、短板,制定菏泽市数字政府建设“385”行动计划等文件

    数字强市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数字强市建设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统筹各级相关专项资金做好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

    进一步完善

    富有活力的

    数字生态

    强化日常统计和大数据运行监测,开展数字强市建设第三方评估

    市大数据局

    加强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网络安全体系

    市委网信办

    市公安局

    市大数据局

    市密码管理局

    建立全市政务领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体系,提升全市一体化安全监测能力

    推进密码基础设施和密码支撑平台建设,提升密码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推进政务云灾备体系建设,调研数据灾备和恢复演练方式,探索关键数据同城和异地灾备

    完善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数字强市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方案,定期对部门建设任务清单进行调度

    数字强市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

    建立完善数字强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治理服务数字化、数据共享应用及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加强第三方评估,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转发自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