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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进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的指导意见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7-14 点击: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推进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的指导意见

    鲁教科字〔2023〕4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高等学校:

    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面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先行先试,探索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产业创新研究院,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开放创新一体设计,坚持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一体部署,以服务和融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中心,以构建特色鲜明、教研产协同推进的产业创新研究院为目标,以推动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为路径,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不断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为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建设定位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统筹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精准对接山东省标志性产业链、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由高水平大学牵头,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链主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汇聚各类创新要素,组建产业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研究院是从事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的多功能创新综合体,是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是新时期、新阶段高校高水平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提升有组织科研创新效能的重要依托,是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枢纽,是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是教育服务和融入国家及区域重大战略、塑造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动力。

    三、组织模式

    研究院可以采取多元化的办院模式,一般可采用实体化的运作方式或项目制、虚拟化的运作方式。

    (一)实体化运作的研究院。

    研究院由高等学校、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举办,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设立、谁撤销”的原则,明确举办单位和主体责任,为研究院运行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成熟的,可按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标准,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院。

    研究院可采用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市场化的运行模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一般设立理事会、技术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职能部门、创新平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在内部组织框架、岗位设置、人员聘任、职称评定、研究方向设置、知识产权处置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

    理事会是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修改章程、审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决策。技术咨询委员会是研究院的学术与技术咨询机构,负责学术事务与机构发展战略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事项。执行委员会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作。研究院根据需要设置管理、人力、研发、转化等职能部门。

    创新平台是高校和相关合作方共同组建的科研和技术创新平台,服务山东省标志性产业链、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聚焦技术难点、卡点,开展“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推动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人才联合培养基地是高校和相关合作方共同组建的人才培养高端平台,依托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行业特色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等,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共同培养拔尖人才,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是高校和相关合作方共同组建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对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实验或中间实验,推动科技成果工程化、产品化、产业化,畅通从成果到样品、产品的渠道,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加速实现“从1到10”的裂变。

    (二)虚拟化运作的研究院。

    该模式可采用项目制,搭建企业参与的工作团队,以重大需求为牵引,凝练重大科学问题、工程技术问题和产业技术问题,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以项目聚团队、建平台、汇资源,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军令状”等方式,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各类创新要素,提升研究院创新效能。

    四、任务分工

    (一)山东省有关部门建设任务。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工作联合推进机制,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统筹推动研究院建设。

    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省内高等院校主动参与研究院建设,精准对接标志性产业链需求,积极协同科研院所、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地方政府等创新主体,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加大工程技术输出,服务产业发展。指导省内高等学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深入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积极对上争取专项招生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突出创新价值、工作实绩和服务贡献,全面提升高校教师队伍专业实践能力。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科研院所、产业园区、高技术企业等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研究院建设。对运转良好、成果突出、成效显著的研究院,在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创建省级创新平台、人才团队引进等方面,科技创新资金按规定给予支持。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动员链主企业、行业协会等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研究院建设。支持研究院打造校企一体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创新创业功能的实训实习基地,依托研究院组织创新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支持研究院参与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技术创新平台。

    (二)组建单位建设任务。

    地方政府将研究院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才集聚平台、人才集聚节点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规划设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出台支持意见和配套政策,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家属随迁安置、子女就近入学、入住人才公寓等问题。

    高等院校将研究院建设纳入学校建设重点任务,在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引进、学科专业和科研创新平台布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研究院的支持力度。

    链主企业积极参与研究院建设和发展,共同组建市场化运营主体,建立股权投资、“贷转补”、财政金融产品和事后奖补等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为研究院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梳理本行业、本领域企业对人才和技术的需求,引导研究院凝练研究方向、聚焦服务面向、提升服务质量。

    产业园区积极参与研究院建设和发展,为研究院提供必要的办公居住条件保障,加大对研究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研究院建设任务。

    研究院要以服务山东省标志性产业链、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为根本遵循,通过创新人才培养、科研平台建设、科技副职交流、校地合作交流、优势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团队建设及项目研究等方式,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动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吸纳、集聚、培育高水平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推动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转型优化升级。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省、市级之间和省直单位之间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建设经费、人才引育、招生计划、用地用能、基础设施、科研装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好保障。

    (二)加强政策引导。制定优惠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等参与,共同建设研究院。

    (三)强化绩效考核。建立研究院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制度,纳入高校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有序进出”动态管理。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2日

    (转发自山东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