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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8-23 点击: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鲁教厅办函〔2023〕25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5号)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市、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假期作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有条件的地方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

    (二)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已公布“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及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各市、各高校要积极动员学生分学段(以2023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在普法网进行注册登记学习,争当“宪法卫士”。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鼓励学校在机房统一组织学生使用电脑通过客户端参与学习。要确保学生参与率比去年提高,我厅将适时通报学生参与情况;对活动开展不积极,学生参与率较低的市和高校,我厅将约谈相关市教育(教体)局或高校负责同志;截至2023年10月25日的各市、各高校“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参与情况将作为评选“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三)“学宪法 讲宪法”各级比赛和全国总决赛。2023年10月底,教育部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包括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两个项目。我厅将遴选优秀选手组成省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委托山东教育电视台组织承办省级决赛。各市、各高校要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好比赛活动。请各市教育(教体)局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三个组别分别遴选推荐演讲比赛选手各1人、素养竞赛选手各1人;各高校从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中遴选推荐演讲比赛选手1人、素养竞赛选手1人,参加省级决赛。参赛学生所在学段以2023年9月以后为准计算,参加过往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并获得冠亚季军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届山东省决赛。各市、各高校推荐参加省级决赛学生名单(含姓名、性别、学校、年级、专业、组别、指导教师、联系电话)于9月18日前发送至山东教育电视台邮箱。

    各市、各高校推荐选手在省级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中的获奖情况将作为评选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我厅将加大高校选手获奖情况在高校分类考核指标体系(法治工作情况)中的权重。

    (四)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普法网设立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要求后,可以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普法网将根据命题演讲项目中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的综合结果,分别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作品上传时间截止到9月12日,各地各学校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可根据实际组织本单位演讲比赛中的优秀选手参与。

    (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尊崇宪法 每日晨读”活动。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要求,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分年龄段摘选宪法条文,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每日晨读,诵读时长在30秒左右,潜移默化地加强师生对宪法的内心认同,塑造宪法信仰。我厅将加大对宪法每日晨读组织工作的督查力度,晨读组织情况作为教育法治工作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

    (六)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3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各地各校要通过网络观看宪法晨读视频,有条件的学校可同步连线至教育部主会场,共同参与宪法诵读。

    (七)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普法网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地位、作用、主要内容等,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具体要求见普法网网站公告,微视频征集情况将作为各地、各高校学习活动的情况参考。各市各高校要组织积极参与,同时将作品发送至山东教育电视台邮箱。

    (八)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普法网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素材,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具体要求见普法网网站公告,各市各高校可同时将案例发送至山东教育电视台邮箱。

    (九)开展全媒体宣传展示活动。活动期间,我厅将通过山东教育发布、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融媒体中心、山东高考一点通等媒体、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展示我省学习成果,山东教育电视台将对省级决赛进行网络直播和电视录播,展现我省优秀选手风采,普法网也将开通新闻通道展现各地学习情况。各地各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宣传和报送相关新闻信息、优秀展示内容,报送和采用数量将作为评选活动组织先进单位的参考依据。全媒体宣传展示主要安排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逐步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围绕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内容,深入宣传宪法的性质、地位和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重大论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推动青少年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教育规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围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普及、生态文明、家庭美德等内容,结合国情教育、党史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青少年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中华民族共同体、规则、平等、诚信、程序等意识,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预防欺诈拐卖等知识和技能,从小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通过集体组织或自主学习等方式引导学生开展学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干部师生和家长负担。要强化指导督促,将宪法学习宣传成效纳入本地本校考核考评工作范围,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认真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本地本校的活动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

    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于12月10日前向我厅政策法规处报送活动总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4年工作建议(带章PDF文件和电子版)。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幸晓涛、朱宝丽,电话:0531—51793690、51793685,电子邮箱:jytfgc@shandong.cn。

    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人:李致远,电话:0531—82677301,电子邮箱:sdetvdxhdb@163.com。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联系电话: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88819617。

    附件: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媒体宣传展示主要安排.doc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8月20日

    (转发自山东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