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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正能量·大流量”原创作品大型展播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3-01 点击:

    鲁教办函〔2023〕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全面壮大山东教育正能量势能,推动正能量实现大流量,经研究,拟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正能量·大流量”原创作品大型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聚焦山东教育生动实践,征集评选一批网民认可、社会认同、影响广泛的教育正能量网络作品,通过各新媒体平台传播展播,让正能量澎湃大流量,助力山东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山东教育电视台 山东教育社 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

    三、活动要求

    (一)评选范围。2023年2月1日—6月30日期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首发的原创正能量微信作品、短视频作品,达到一定阅读量的,均可申报参评。

    (二)评选类型。本次展播活动为微信作品、短视频作品两大类。

    (三)作品要求。参评作品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主题鲜明,思维开阔,创意新颖,微观切入,细腻表达,鲜活生动,作品充盈正能量,同时又有大流量。

    申报参评作品采取开放式主题,提倡以凡人小事、身边榜样、活动现场、精彩瞬间等切入,以“小切口、大视野”方式呈现教育正能量。

    申报参评作品设定阅读量要求。原则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参评作品阅读量不低于1万;各中学参评作品阅读量不低于0.5万;各小学参评作品阅读量不低于0.3万;各幼儿园参评作品阅读量不低于0.2万。本单位新媒体主账号或第三方平台推送的最高阅读量,均可作为申报参评依据。

    微信作品为原创的成型微信推文,要求图文并茂,排版精美。短视频作品可采用MP4、MOV视频格式 (时长15-90秒,大小控制在100M左右),图片像素为1422×800至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B的RGB模式JPEG文件(动态图片制成GIF文件)。原创短视频作品须使用统一片头及角标(由主办方提供)。

    (四)推荐数额。各高校参评作品直接报送,原则上每校报送参评作品不超过2个,鼓励参评单位两类作品各报1个;也可只报送其中一类。各市教育(教体)局要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评审,择优按分配数额上报(数额分配表见附件1)。各幼儿园参评作品直接报送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由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负责评审,择优按分配名额上报。各市、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上报的微信作品和短视频作品,原则上两类数量大体相当。

    (五)时间安排:本次活动分推荐、评审、展播等环节。

    3月—6月,推荐报送阶段;

    7月—8月,评审阶段;

    9月,集中展播阶段。

    四、展播与奖励

    (一)展播平台。原创作品除了在本单位新媒体账号推送外,鼓励在第三方平台推送传播。最终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以下平台集中展播:

    “中国教育发布”APP、“山东教育发布”APP、“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省教育厅官方抖音、官方快手、视频号;“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新闻”微信号、官方抖音、官方快手、视频号;“山东教育社”微信号、山东教育新闻网及微信号;山东学前教育中心微信号、抖音号、视频号等。同时择优推荐给新华网、大众网、今日头条、闪电新闻、齐鲁壹点等。

    (二)表扬奖励。我厅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作品传播力数据进行汇总,并邀请专家分类评审,最终评选出优秀原创作品200个,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形成踊跃参与局面,激发各地各校(园)参与新媒体制作与传播的积极性。各推荐报送单位负有审核责任,确保参评作品的导向正确、内容原创、阅读量符合要求。

    (二)各申报参评单位要组成工作团队,精心策划,精良制作,多平台传播,报送最高水准的原创作品参评。申报参评单位请统一填写《2023山东教育“正能量·大流量”原创作品大型展播活动推荐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各高校报送至省教育厅新闻中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报送至各市教育(教体)局,各幼儿园报送至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各市教育(教体)局和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组织评审后统一上报。

    (三)各申报参评单位可在申报阶段(2023年3月1日9时至6月30日9时)登录“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山东教育发布”APP“正能量·大流量”原创作品展播活动申报入口,在线填报材料。

    (四)请各推荐报送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于3月13日前进入“正能量·大流量”原创作品展播活动工作群(见附件3),以便及时接收后续申报事宜、视频片头等通知。

    省教育厅新闻中心联系人:李文锦,0531—51793946、13515415266;

    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联系人:赵西子,联系电话:0531—81676893、18769758359。

    附件:

    1.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2.2023山东教育“正能量·大流量”原创作品大型展播活动推荐表.docx

    3.“正能量·大流量”原创活动申报群二维码.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日

    (转发自山东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