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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师德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1-13 点击:

    鲁教师函〔2023〕2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省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主题,开展省级师德教育系列活动,示范带动市县校创新师德教育形式,丰富师德教育内容,突出典型树德,强化正面引导,关注教师言行,注重德法并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引导教师将立德树人放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教师“开学第一课”师德教育活动。

    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在校师范生收听收看教师“开学第一课”特别节目。重点围绕思想铸魂、立德树人、使命担当、传承创新等,阐述新时代师德师风内涵要求。通过师德典范讲述、重温教师誓词、中国教师博物馆等师德涵养基地观摩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教师崇德尚美、敬业立学,立志成为教书育人的大先生。各市、各高校要利用开学前后,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新颖、贴近教师实际的“开学第一课”师德教育活动。

    (二)开展“培根铸魂 立德树人”师德宣讲活动。

    组建省级师德宣讲团,常态化开展宣讲活动,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强化“四史”学习教育,讲述师德典型先进事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师德内涵、师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各市、各高校通过组建师德宣讲团、开设师德讲堂、开展教师校长话师德等活动,讲好师德故事、传递师德力量。

    (三)开展“榜样在身边”师德选树宣传活动。

    我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深入发掘山东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助力新时代美德山东建设。运用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宣传,弘扬育人精神,讴歌师德典范,厚植道德土壤,引领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市、各高校要深入挖掘、选树宣传师德典型,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

    (四)开展“依法规范执教”师德警示教育。

    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分学段制作“依法规范执教”警示教育片,分析解读教师在课堂教学、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发生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和处理结果,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及对学生、教师、学校造成的不良影响,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示教育资料由我厅统一印发,各市、各校组织教师内部观看学习,对照查摆自省,坚守师德底线,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纪律规范教育,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

    (五)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典型案例推广宣传。

    为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各地各校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研究,我厅将重点围绕师德师风制度体系建设、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研修、师德考核评价、师德激励、师德违规处理等工作,评选推广一批省级师德师风建设典型案例,为各地各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经验做法,提升师德师风建设能力。入选案例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报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三、工作要求

    各市、各高校要将师德教育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师德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省级师德教育活动,结合实际部署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师德教育活动,推进师德教育走心走深走实。

    师德教育活动由我厅主办,山东教育电视台承办。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于1月19日前将师德教育活动联系人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1月9日

    (转发自山东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