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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9-02 点击: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落实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已在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等,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功能亦在普法网和“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同步上线。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部署,加强统筹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行动计划。

    二、强化检查考核

    “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将作为2022年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成绩的重要评价依据,作为评选省级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三、加强工作调度

    “宪法卫士”活动开展时间长,任务重。各地各校要加强工作调度,关注学习动态,定期总结工作情况,有序推进“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为方便全省范围内工作调度,我厅已建立覆盖各市教育(教体)局的微信联络群,各市工作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通知新工作人员加入联络群,各县(市、区)无需加群。各高校要明确活动责任处室,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及时加入各高校“宪法卫士”活动QQ群(QQ群号:798632682)。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联系电话:010—88819626、88819617。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531—51793685;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电话:0531—82677301,电子邮箱:sdetvdxhdb@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doc

    2.“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doc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转发自山东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