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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6-23 点击:

    鲁教厅办字〔2022〕41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5号)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今年12月底。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争创“宪法卫士”活动。各市、各高校要积极动员学生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站(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进行注册登记学习,争当“宪法卫士”。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课程教学、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形成青少年学生普遍学宪法的良好氛围。要确保学生参与率比去年提高,我厅将适时通报学生参与情况;对活动开展不积极,学生参与率特别低的市和高校,我厅将约谈相关市教育(教体)局或高校负责同志;“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参与情况将作为评选“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二)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各市、各高校要按照普法网活动细则要求,推荐学校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的优胜选手通过平台参加活动。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

    (三)“学宪法 讲宪法”各级比赛和全国总决赛。2022年11月底,教育部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我厅委托山东教育电视台组织省级决赛,遴选优秀选手组成省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各市、各高校要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好比赛活动。请各市教育(教体)局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三个组别分别遴选推荐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各1人、演讲比赛各1人;每所高校遴选推荐宪法法治知识竞赛1人、演讲比赛1人,参加省级决赛。参赛学生所在学段以2022年9月以后为准计算,参加过往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并获得个人赛冠亚季军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届山东省决赛。各市、各高校推荐参加省级决赛学生名单(含姓名、性别、学校、年级、专业、组别、指导教师、联系电话)于9月26日前报送我厅。

    各市、各高校推荐选手在省级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中的获奖情况将作为评选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我厅将加大高校选手获奖情况在高校分类考核指标体系(法治工作情况)中的权重。

    (四)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尊崇宪法 每日晨读”活动。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要求,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启动,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炼尊崇宪法誓言,或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分年龄段摘选宪法条文,组织学生利用每天晨读时间开展诵读,潜移默化地加强师生对宪法的内心认同,塑造宪法信仰。尊崇宪法誓言应充分体现宪法精神、符合学生特点,篇幅简短、内容凝练,诵读时长在30秒左右(参考模版见附件1)。各市教育(教体)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期间全面铺开。各市实施方案请于8月26日前报送我厅。

    (五)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2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各地各校要通过网络观看宪法晨读视频,有条件的学校可同步连线至教育部主会场,共同参与宪法诵读。

    (六)“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普法网将后续通知具体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参与。

    (七)开展全媒体宣传展示活动。活动期间,我厅将通过山东教育发布、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融媒体中心、山东高考一点通等媒体、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展示我省学习成果,山东教育电视台将对省级决赛进行网络直播和电视录播,展现我省优秀选手风采,普法网也将开通新闻通道展现各地学习情况。各地各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报送相关新闻信息和优秀展示内容,各市各高校报送和被选用播出情况将作为评选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全媒体宣传展示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迎接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加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要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40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公共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要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形成多方协同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的格局。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基层教育部门、学校和师生、家长的负担。

    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于12月5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地本校的活动总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3年工作建议(带章PDF文件和电子版)。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幸晓涛、贾旭,电话:0531—51793690、51793685,电子邮箱:jytfgc@shandong.cn。

    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人:李致远,电话:0531—82677301,电子邮箱:sdetvdxhdb@163.com。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联系电话: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88819617,电子邮箱:user@qspfw.com。

    附件:

    1.尊崇宪法誓言参考模版.doc

    2.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媒体宣传展示计划安排.doc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转发自山东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