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函〔2022〕42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精神,做好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实施工作,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2023年我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举例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8月31日
(转发自山东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