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菏泽市政务公开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菏泽市政务公开攻坚提升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政务公开攻坚提升行动,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实施全市“十四五”规划、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实现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省位次前移,各县区冲刺全省50强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施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基础体系。
1.建立“大公开”工作机制。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菏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菏政办发〔2021〕10号)要求,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科室(机构)、明确责任人,加强业务科室(机构)与政务公开管理科室(机构)的协调配合,实现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精准公开,推动由少数人员抓政务公开向政府系统全员参与政务公开转变。鼓励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人员绩效考核项目。(完成时限:2021年8月10日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大政务公开人财物投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应配备至少2名专职人员、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政务公开队伍,确保人员稳定。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筹用于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专区建设、业务培训及第三方服务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时限:2021年8月10日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编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将业务工作作为目录编制重点,便于信息发布,满足公众信息查询需求;组织所属事业单位、代管事业单位编制公开事项目录,目录调整完成后要整合原事业单位相关信息,及时迁移到部门网站相关目录,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4.优化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提高认识,熟悉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到签收登记规范、答复及时、内容表述准确、法律依据充分、救济途径清晰。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模拟暗访和答复书点评活动,以“实战”代培训,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专业性、规范性。(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依托专业力量提升平台质量,推动政务公开进入良性循环。设立“菏泽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打造“掌上微政府”,做到群众看得到、易获取、能监督,把政务公开有效融入百姓生活。加强对政府会议、新闻发布会等重点专题专栏的内容管控,确保信息发布权威、真实、准确。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发布平台的作用,强化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及时汇聚、展示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考核要求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机构编制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信息资源的转移和整合。(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紧扣重点领域,实现政府信息精准公开。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突破、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内外循环、中心城市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区域规划等,形成全市“十四五”规划公开矩阵,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应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强政务公开精准服务。充分利用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综合运用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聚焦社会关注,回应民生关切。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开设“涉企政策库”专栏,多维度汇聚、分类、展示和管理惠企利民政策,方便企业按需查询,为企业纾困解难。(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安全生产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建立申诉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和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推进办文办会公开。
1.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等,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部门、单位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对没有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办好政府公报。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形成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市政府公报刊登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机制,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送市政府办公室,供市政府公报刊登。有条件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提升公报服务效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电台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推进会议公开。市、县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应在会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可以公开的,要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以新闻通稿形式在媒体和平台予以公开,会议形成的重大决策应以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建立列席会议代表库,落实利益相关方、公众、企业家、投资者等第三方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制度。涉及公众、企业利益议题且不涉密不敏感的,应邀请第三方列席会议,并在新闻通稿中说明列席者姓名职务。逐步将第三方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制度化、常态化。(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1.明确和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类文件,要及时进行解读,切实解决部分民生政策无解读、解读不及时、解读占比不高等问题。(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强化政策解读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审签,解读材料要在文件正式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文件起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责任人”职责,做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丰富解读形式。从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2021年,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多元化解读率不低于60%。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深化解读内容。加强政策解读的质量把控,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对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使政策内涵明确,避免误解误读。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的解读,对政策施行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部门、单位要进行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重视公众关切。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统筹协调全市政府开放月(8月),集中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的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形成规模效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县区要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发挥业务优势,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指导本系统内县区部门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将县区部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情况纳入年终对县区部门的考核事项。(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各县区、各乡镇(街道)要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打造既实用又新颖的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府信息服务。(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宣传培训。
1.开展系统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活动。一是实行以会代训,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座谈会、推进会及专题研修班,加强部门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关注和熟悉程度;二是坚持以干代训,组织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培训,着重强化公开意识,掌握相关政策,提升专业能力;三是邀请专家授课,邀请国家、省政务公开专家来我市授课,及时了解掌握上级最新动态,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同时,继续探索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课程、公务员入职培训内容,建立以政务公开强化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要根据工作实际,列出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培训,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抓亮点、创特色、树样本,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加以推广,带动全市整体水平提升。开设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作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竞赛擂台、经验做法的展示舞台和能力素质的提升平台。积极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杂志、“中国山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报送高质量稿件,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影响力。(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将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提升企业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要出台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业务科室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困难,实现工作部署和督促落实上的闭环管理。
(二)加强监督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建立季通报机制,每季度通报县区和部门工作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成绩长期落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及时督促整改。探索由县区政府对县区部门打分,县区部门得分最终影响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得分的考核新模式,构建政务公开工作自下而上推进落实新格局。探索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加大工作落实推进力度。
(三)狠抓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任务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推进时限、推进措施、标准要求等,实行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推动政务公开融入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印发
word:
菏政办字〔2021〕35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菏泽市政务公开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转发自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