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和旅游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现将2021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围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把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一)艺术院团演出。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相关省(区、市)的高校演出京剧、秦腔等经典戏曲作品和话剧、交响乐、歌剧、舞剧、芭蕾、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优秀作品,计划安排70场,其中戏曲演出14场左右。
(二)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持20所高校整合优质美育资源,为本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美育课程教学、艺术社团活动、美育师资培训、校园文化建设等提供定向精准帮扶的美育志愿服务。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支持106个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围绕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等传统文化项目,在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方面开展建设。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鲜明育人导向。严把活动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推出具有鲜明时代烙印的精品力作,满足高校学生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心理特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青少年学生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陶冶道德情操、坚定文化自信。
(二)坚持守住安全底线。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活动、演出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要提前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要按照属地党委和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活动、演出防控策略和措施。在遵守当地防疫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做好场所防控、工作人员防护、师生防护等工作,切实保障健康安全。
(三)坚持深化机制创新。在加强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提高质量水平上下功夫,不断改革创新。充分利用数字化、多媒体和网络等新技术和新媒体,采取线上和线下互补互促的方式开展活动,拓宽覆盖面。健全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加强学校与文化、宣传、文艺团体等部门的长效合作,整合各类优质美育资源,加大对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面向人人的美育育人机制,切实提升育人成效。
四、实施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部署,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坚持防控为重、安全第一。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机制和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点,注重风险评估和研判,强化风险预防和应对,提高安全系数,确保各项活动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演出安全。各省级活动组委会要按照职责切实做好本地活动的组织实施,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创造性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演出单位要组织高水平的演出队伍,安排优秀演员赴学校演出,确保演出质量,并根据学生观众的需要,认真做好讲解、互动等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让更多学生参与受益。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负责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相关工作。
(二)严格预算管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专项经费支出范围,一是补贴国家级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各地高校演出的差旅、食宿、交通、人员补助、舞美灯光音响租赁或消耗、运输等演出费用;二是补贴“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费用;三是支持高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费用。专项经费纳入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核范围,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评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推动预算的及时执行。
(三)突出宣传时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培训,提升本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求所有活动相关人员掌握疫情防控制度和防控措施等各项要求。在活动、演出的各场所、各岗位、各环节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载体等宣传形式,重视发挥“互联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规范宣传报道内容,明确活动主办单位,统一活动名称——“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做好总结反馈。各省(区、市)和参与单位要及时总结反馈活动成效。艺术院团、承接艺术院团演出的高校在演出结束后的一周内,要尽快完成活动调查问卷(学生问卷和单位问卷详见附件)的网络填报(填报网址另行通知),同时将活动照片(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每个单位不少于5张)、节目单、简报和报道总结等材料电子版及时报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省(区、市)和传承基地建设高校以及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高校要将有关总结情况在2021年12月之前报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6096677,传真:010-66096386,邮箱:gyysjxyhd@126.com。
附件:1.2021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艺术院团演出学生调查问卷
2.2021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艺术院团演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调查问卷
3.2021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艺术院团演出艺术院团调查问卷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5月6日
(转发自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