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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庆祝202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8-29 点击:

    鲁教师函〔2022〕55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2022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8个教师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庆祝2022年教师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汇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迎接党的二十大,培根铸魂育新人”。各地各校要紧扣迎接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心怀“国之大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勇担培育时代新人的历史使命,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立德树人的扎实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选树典型模范,展现人民教师立德树人时代风采。各地各校要通过评选表彰优秀教师、选树宣传“齐鲁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等活动,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强化榜样引领感召,挖掘宣传身边可学可做的教师模范典型,让身边人讲好身边事、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要常态化推进师德师风涵养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要举办表彰会、报告会、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等主题活动,制作发布影视剧、舞台剧、短视频等文艺作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展示教师在教书育人日常工作和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中担当作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让感人事迹广泛传播、深入人心、引领风尚。

    三、落实政策保障,激发教师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各地各校要深入推动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要抓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落实落地,不断深化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切实推动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政策,倾斜职称评聘、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工作生活保障等。优化教职工资源配置,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进一步激发教师工作活力,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和师资保障。

    四、坚持隆重简朴,务实有效开展庆祝活动。各地各校要统筹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教师节庆祝工作,切实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要让广大教师成为教师节的主角,提升教师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要精心策划、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庆祝活动,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引导全社会支持教育、关心教师。要深入基层、下到一线,关心全体教师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为老党员教师、老专家、优秀教师、乡村教师、生病住院或家庭困难的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等,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教师节期间,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2022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宣传活动、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宣传活动、齐鲁名师名校长公益大讲堂系列活动、“齐鲁幼师之星”风采展示活动、“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等。各地各校要围绕主题,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系列宣传庆祝活动,营造喜庆祥和、感动人心、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8月27日

    (转发自山东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