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浏览量: 作者:院工会
鲁会办〔2019〕56号
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
有关标准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
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考虑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等因素,经2019年6月19日省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元,各市级工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标准。
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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