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9728教学质量监控督导员管理办法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充分发挥督导员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督导员的设置
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工作体系实行院级教学质量督导和系部级教学质量督导两级体制。学院设立院级督导员,各系部教学单位设立系部级督导员。
二、督导员的聘任与管理
(一)督导员的聘任
1.院级督导员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退休、在职教学人员或者教学管理人员担任,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愿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多做贡献;熟悉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敢说真话。
2.院级督导员通过特邀加入、本人申报或各教学单位推荐及面向社会招聘的方式产生,由教学质量监控处初审,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3.院级督导员由院长聘任,每届任期二年,其中专职督导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聘连任。
4.系部级督导员由本单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学人员或者教学管理人员担任,可根据专业结构和工作需要确定系级督导员人数(一般不超过五人),如专业数较多的教学单位,督导员人数可适当增加。
5.系部级督导员由各教学单位提名,经教学质量监控处审核后产生,交教学质量监控处备案。
(二)督导员的管理
院级督导员由教学质量监控处进行管理;系部级督导员由所在系部教学质量监控组进行管理。
督导员在工作中严肃认真、公平公正。根据督导员的工作情况,每学年评选出“太阳成集团tyc9728优秀教学质量监控督导员”,给予表彰,考核不称职的督导员予以解聘。
三、督导员的工作职责
(一)院级督导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学院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精神;
2.参加由教学质量监控处组织的各种听课、教学检查、评教评学和考核等工作;
3.对学院教学活动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对教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性调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对系部教学质量监控组和学生信息员的工作指导,与有关教学管理部门共同调查核实出现的严重教学质量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5.参加由教学质量监控处组织的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加强与教师和学生的交流工作,听取教师和学生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参加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处及督导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及有关教学督导活动。
(二)系部级督导员工作职责
1.参加本单位教学质量督导组组织的教学质量监督、检查与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2.参加本单位的听课活动,深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等环节,积极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共同探讨如何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参加本单位教学工作座谈会和评教评学活动,了解教师对授课班级学风、班风的评价,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向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监控组提供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及整改建议;
4.向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组提供本单位的先进教学经验与优秀教师事迹;
5.配合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组开展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活动,通过观摩教学、座谈会或总结会等方式,帮助和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6.配合教学质量监控处,参与其它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四、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处负责解释。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