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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 关于印发2023年“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4-07 点击:

    鲁教安函〔2023〕17号

    各市党委宣传部,市教育(教体)局、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2023年“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4月5日

    2023年“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未成年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遏制溺亡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节假日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坑坝、湖泊、水库、海滨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筑牢防范学生溺水屏障。

    二、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联合成立全省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结束后自行撤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兼任,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开展“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

    各市参照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自4月上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全省统一部署,各市根据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4月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尽快启动“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学校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组织实施(10月底前)。各地各学校要利用“1530”安全教育模式,加强防溺水常态化宣传教育;组织学习《防溺水安全教育学习手册》等教育读本;通过家委会、家访、结对帮扶等手段,加强班级男生、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教育提醒。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区域内分管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三)督导检查(10月底前)。省教育厅等6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完善“现场督查—视频通报—隐患整改—动态跟踪”防溺水督查机制,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对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的防溺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见附件1),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同心防溺水”专项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总结提升(12月底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先进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在全省范围内表扬一批“零溺亡”市、县(市、区),对优秀防溺水宣传教育作品、优质课等进行发文通报。

    四、行动内容

    (一)召开一次会商研判工作会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担起牵头抓总责任,联合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机制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一次会商研判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形势,研究防范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制定完善防溺水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联合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各项活动。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分片包干督查机制,完善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对需要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形成防溺水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组织一次水域安全隐患排查。联合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机制成员单位,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河道、山塘、水库、水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设立警示标志,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凡是学生常去游泳的地方,要设标识;凡是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要竖立“溺亡多发地”标识标牌;凡是水深高危水域,要设警示标语;凡是开放性危险水域,要指定专门看管,做好日常巡查,休息日、节假日要增加巡查密度,对人迹罕至偏僻水面,节假日要适当增加巡查次数,严防发生溺亡事件。

    (三)组织一次简易施救设施配备。坚持预防和应急并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联合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机制成员单位,对辖区内学生经常戏水游泳的重点水域,以及往年容易发生落水的涉水隐患地段进行全面清查,对高风险部位要添置完善长绳、竹竿、救生圈、救生衣等必要的救护设施。鼓励各地主动作为,争取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启动“爱心救生圈”捐赠活动,因地制宜放置救生设施,让涉溺水危险的人第一时间能进行自救或互救。要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管水”技防措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

    (四)建立一个同学相互提醒机制。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于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冒险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要严格落实“三包靠”制度,学校班子成员包级部、级部包班级、老师包学生,对班内男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学生,要做到“一对一”包靠,建立包靠台账,熟知包靠学生家庭情况。特别是班主任要包靠重点学生,任课教师包靠其他学生,实现男生包靠全覆盖。

    (五)组织一次全覆盖式宣传发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各成员单位,组织一次防溺水宣传发动,把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村居,多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广大家长明确保护子女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唤起全社会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齐心协力防范学生安全事件的发生。要督促家长发挥监管作用,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微信群天天推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做好学生上放学、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要积极寻求相关部门支持,协调本地电视台尽快在黄金时段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天天播放、天天宣传,反复提醒学生家长和公众认识到溺水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作品征集和优质课评选。围绕防溺水主题,面向全省学生征集优秀作品(见附件2),包括征文、绘画(含设计)、短视频三大类别,实现防溺水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共创共享、繁荣发展,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组织各地各高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优质课征集遴选(见附件3),建设防溺水安全教育资源库,促进资源共享、经验共鉴、信息共通,引导教师不断提高防溺水安全课教学科研能力。各市可参考省级模式,组织开展市级优质课评选。

    (七)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各中小学校要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组织各班级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各中小学要提前将家长会时间和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家长,确保所有家长和监护人参加会议。要及时收集、统计家长参会情况,对因故不能参加的,要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做好回访和交流,做到不漏一所学校、一个年级,不落一名学生、一个家庭。

    (八)组织上一堂防溺水专题课。各地要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实际,采取易于为中小学生接受的方式,在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一堂防溺水专题课。要采取案例教学、情景再现等体验教育方式,让学生充分感受到溺水的严重危害,受到警示震慑。要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遇到他人溺水要沉着应对,准确认识和评估风险,以最快速度寻求成人帮助,不要贸然盲目施救,避免引发更大悲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政府探索建立防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对于举报并制止学生涉水、戏水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给与一定金额的奖励。

    (九)组织一次强有力的警示教育。各地各学校要结合专项行动,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全覆盖组织学生及家长观看《山东省中小学生防溺水事故警示片》,学习《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让每所学校、每名学生及家长从溺水事件中吸取教训、受到警示,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制作一部防溺水教育警示片,持续引导学生和家长观看,特别是暑假前重点节点期间,要天天播、班班放,持续强化学生及家长安全防范和监护意识。

    (十)举办一期自救施救技能培训。省级层面将继续开展“同上一堂防溺水课”系列直播讲座活动(见附件4),邀请专家开展线上直播讲座,提升学生安全应急防护能力,各地各学校要严密组织,确保收听收看率达到10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开展游泳技能培训,切实做到学游泳与防溺水有机结合。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游泳课程,鼓励家长利用暑假期间陪伴学生学习游泳,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地区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创新开展“零溺亡”市、县(市、区),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负有分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溪流、河塘、湖泊、水库、海滨等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委托监管。要绘制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省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部门预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检查,建立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倒查制度,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三)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事件工作长远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思路,攻坚破难,把暑期托管服务制度等重点工作与预防溺水工作统筹考虑、部署、推动。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鞭策效能,将因溺水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扣分项。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亡人事件的,务于24小时内上报情况,严禁迟报、瞒报。

    各地“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请于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

    附件:

    1.省预防溺水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督导检查片区划分表.doc

    2.“同心防溺水·亲子总动员”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征集活动方案.doc

    3.“同心防溺水”主题优质课评选活动方案.doc

    4.“同上一堂防溺水课”系列直播讲座活动安排.doc

    (转发自山东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