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期将在全体学生中间开展禁烟禁酒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区域抽烟、喝酒,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影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二、校园内教室、宿舍等地不允许存在香烟、烟具、酒瓶等违禁物品,如存在视为抽烟、喝酒。
三、校园内凡发现有抽烟、喝酒行为的学生,取消各项奖、助学金及参加任何评优评先申请资格。
四、凡因抽烟、喝酒现象被通报的班级、宿舍,取消先进班级、文明宿舍等各类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五、学生抽烟、喝酒情况纳入系部学生工作年度考评。六、广大同学要严格遵守规定,相互监督。学校鼓励对
吸烟喝酒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现象经核实属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物质及精神奖励,并保护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者严肃处理。
七、对因吸烟引发安全隐患、因酗酒闹事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在各系(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健康教育活动,自即日起至11 月30 日前,开展教育、自查、整改,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教室、宿舍检查,要将入宿舍检查情况通过学工系统上传相关检查信息,对有检查但未上传信息者视为未入宿舍检查(对因网络不通畅或堵塞等原因无法上传信息者,做好纸质版手工填写)。
九、学生工作处、团委、安全保卫处联合成立专项检查组,将不定期对校园内学生吸烟喝酒现象进行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将在全院通报,并根据《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关于在学生中间禁止吸烟的管理办法(暂行)》和《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等学生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学生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