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15

近日,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2021年全省学校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全省学校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方案》要求:

一、认真做好开学前准备

1.制定开学方案。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开学工作方案,明确开学时间和返校安排,细化日常防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物资储备、教学安排等各项工作措施。中小学校开学方案要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研究确定,高校开学工作方案要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分别报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后执行。

2.加强健康状况摸排。师生员工要在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监测,主动及时向学校报备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学校要全面摸排、动态掌握暑假期间师生员工(包括保洁、保安、餐饮服务等后勤工作人员)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确保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底数清、情况明。要严格落实相关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高校要提前将省外师生员工名单通报属地疾控机构,做好核酸检测准备。

3.做好重点人群检测。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应检尽检”新“三类人群”核酸检测,并及时通过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报送核酸检测信息。新“三类人群”包括:(1)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2)开学前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与上述地区来人有接触史的;(3)开学前21天内所居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

4.加快推进疫苗接种进度。各地各学校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教育等工作,本着知情、同意的原则,由家长陪同及时接种。教育引导大一新生暑假期间尽早在居住地接种疫苗。

5.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学校在开学前至少储备可供使用1个月以上的防护和消杀物资,要求师生员工日常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6.进行全面消毒清洁。学校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开学前要彻底清除校内环境卫生死角,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和预防性消毒。要重点对学校食堂、餐厅、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彻底清理过期食材、食品,对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排空长时间滞留在供水管道中的陈水,委托专业机构对自备水源进行检测,不达标的不得使用。

二、分类分批组织开学返校。

1.科学确定开学时间。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由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科学分析研判疫情形势,研究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低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按计划时间组织开学。

2.明确暂不返校人员范围。(1)师生员工所在县(市、区)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暂不安排返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2)2021年7月以后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方可返校。(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不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3.明确师生员工返校要求。符合返校条件的高校省外师生员工要提前3天返校,且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到校后由学校会同属地疾控机构第一时间组织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检出前须在宿舍等待,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正常活动。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中小学生应于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驻地,省外返回的须于返回当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境内外籍师生参照境内中国籍师生返校要求安排开学,境外外籍师生申请返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化常态化防控措施

加强校门管理,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绿码。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要查验身份、实名登记,严格“测温+健康绿码”。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通风消毒,合理设置并及时检修测温设备。加强师生员工行为管理,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四、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对所有体温高于37.3℃的师生员工,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其他现场人员善后处理和服务保障。统筹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安排,制定疫情突发情形下的教育教学组织预案,实现线上线下即时切换,确保发生疫情时“停课不停学”、无法返校学生“停学不停课”。

五、强化组织保障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把秋季学期疫情防控作为工作重点,指导学校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好开学方案、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巡查检查等机制,共同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