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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7-08 作者: 阅读:

基建处对学院基本建设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学院建设总体规划,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编制学院基建年度基建计划,起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工程项目地建设。

三、负责学院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

四、负责办理开工前的报批手续,做好工地“三通一平”工作、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工作,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查,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五、负责在建工程的施工管理,配合监理公司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和进度问题;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组织竣工工程的验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交接工作。

六、负责基建处承担的改建、扩建及大型维修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主持质保期内因为工程本身的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工程维修工作。

七、负责学院规划建设有关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图纸、批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八、负责学院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工作。

九、完成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地址: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招生专线:0530-395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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