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9728二期及安置小区国花福邸项目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规
定
太阳成集团tyc9728基建处
二零二零年三月
目录
一、 编制目的
二、管理目标
三、管理依据
四、质量管理
五、进度管理
六、安全管理
七、文明管理
八、资料管理
九、分包管理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在管理与协调、工期目标、资源供应、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得以有效执行,保证各参建单位严肃、认真的履行施工合同,特制定本处罚规定。
二、管理目标
太阳成集团tyc9728二期工程及国花福邸项目全部达到合同规定目标,现场管理全部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以及争创省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遵守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并报监理部确认后执行。
3、人员与教育: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当初投标书上或考察名单,并经过双方确认的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质检员、技术员、安全员等并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5天,如外出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驻地代表请假;任何施工单位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换以上人员,如需更换必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认可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技术交底: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
6、自检: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分部分项的自检工作,质量评定工作,实事求是,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直接报验收的现象出现。
7、隐蔽工程验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部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
8、质量验收程序:
a、首先施工单位要作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并确保真实性,严格执行“三检制”。
b、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质量验收报验单,报监理部及项目管理部验收,并附质量验收表及平面简图。
c、如遇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不齐或不组织人员参加的情况,报监理部及项目管理部有权拒绝参加验收并对验收结果不予认可。
d、隐蔽工程的重点部位(基础钢筋、标准层现浇板、墙柱钢筋、厨卫间防水施工、基础回填土)必须经监理部验收并在浇筑令上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9、质量问题通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不得私自进行处理。
10、质量问题处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和项目部现场管理工程师提出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或回复。严重的质量问题,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后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并且工期不得顺延。
11、“样板”引路:在本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坚持以“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先做好样板,经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不得违反。
12、“材料”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在施工单位材料进场,必须提前24小时上报报监理部及项目管理部验收,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清出施工现场。
13、现场布置: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布置施工现场。在基础施工回填土完毕以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整体全面布置,对现场砂、石料场必须硬化,施工道路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安全文明现场的要求进行施工。
14、模板验收与拆除:模板支设完毕以后必须由监理单位、项目管理部现场工程师验收完毕以后方能进入钢筋安装过程,所使用的模板支撑直径不得小于40mm,在大开间的房间支撑必须设置横向拉杆。模板支撑拆除之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我监理部核定确认并下达模板拆除令后方可拆除。
15、资料备案:施工单位的到期试验资料必须及时存档备案,各监理部抽查时不得出现无到期试验报告以及未编制方案(或需补充完善不及时)报审现象。
16、 钢材:钢材进场时必须附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及时通知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监理和项目管理工程师现场见证取样,必要时由监理工程师陪同复试,办理有关签字手续。
a、施工过程中,严禁以小代大进行偷工减料,一经发现,除责令其返工整改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级钢筋加工,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加工场地,外加工的钢筋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b、施工单位申请隐蔽工程验收时,必须对钢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箍筋间距、搭接长度及位置、锚固长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检,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后,填写钢筋隐蔽工程报验单和砼浇筑令报各监理部。
c、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钢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箍筋间距、搭接长度及位置、锚固长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务必符合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d、焊接试样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从已焊构件上截取试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设计使用钢筋原则上不得代换,如必须进行代换时,填写钢筋代换申请,报监理部审核,征得设计人员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f、浇注砼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看护钢筋,尤其保证负筋位置准确。浇筑时,一经发现私自加水现象,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17、砂过筛:搅拌砂浆前砂子必须过筛,并不得使用含石
粉量超标的石子。
18、混凝土浇筑过程的值班:在主体施工阶段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安装人员(消防、弱电、安装)、电工工长必须值班。在浇筑过程中,应安排钢筋工护筋或安排木工护模,有2人以上值班。要求按照规定留置施工缝,以及按照规定进行砼试块留置(包括现场同条件试块在现场的留置)。另外砼养护应及时或进行规范养护。图纸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应该浇筑的现浇过梁必须现浇,严禁用预制过梁代替现浇过梁使用,否则必须全部拆除。
19、墙体砌筑:在墙体砌筑过程中,隔日砂浆不得使用,超过规范规定的使用时间砂浆不得集中使用否则必须将所砌筑墙体全部拆除。工程所使用砌体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提前湿水,不得存在浮水。在砌筑过程中墙体必须挂线。砂浆饱满度应达到规范应要求。严格照规范设置墙体柱拉结筋或是设立皮数杆。外墙架眼必须按照强制性条文留置,且架眼封堵要全部按照细石砼封堵,否则将全部封堵架眼全部返工处理。砌筑砂浆、抹灰砂浆严禁使用增效剂、砂浆王来代替白灰膏。在砌筑墙体过程中砂浆标号必须严格控制,不得偷工减料否则将砌筑墙体全部拆除重做。
20、板上上料时间:混凝土浇筑完毕24小时后,才可堆放材料,并不得集中堆放物料。(冬施另行规定)
21、 混凝土质量问题处理:避免出现混凝土漏振、烂根现
象,对于超出规范要求必须返工处理,对于出现的砼问题不得私自处理。
22、 试验、取样、送样:所有试验必须与施工同步,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工作,不得缺项漏做,弄虚作假,所有的材料试验必须建立台帐。未经过报监理部及项目管理部现场封样的试验无效,到期试验报告必须及时存档备案。
23、 落地灰:任何分项、分部工程严禁使用落地灰。
24、 内外墙抹灰必须两遍成活:
a、找平底子抹灰和面层抹灰间隔时间不准小于36小时,夏天不低于24小时。
b、地面不得出现空鼓、裂缝、起沙、起皮等质量缺陷,并进行返工处理。
25、 防水材料:
a、未经验收检查过的主要防水材料,不得使用于本工程;已经同意使用的材料,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换。
b、防水材料必须经过抽样送检合格以后才能用于本工程,防水工程施工完毕,未交工前不得出现开裂、空鼓、粘贴不牢、折皱、没有附加层、搭接长度及上翻高度不足等质量缺陷。
c、厨房、卫生间、阳台、屋面防水等工程完工后,必须按照规定做蓄水试验,填写标准表格办理验收手续;私自隐蔽的按照上述数额加倍进行处罚,工程进行初验时,要求厨房、卫生间蓄水时间必须达到48小时后,且带水到最终验收完毕后。
26、厨房卫生间墙地、砖:
a、进场时必须附带有关出厂质量证明资料,且经实验室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b、未经报监理部及项目管理部现场工程师检查过的面层材料,不得使用于本工程;已经同意使用的材料,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换。
c、地砖必须在蓄水试验合格后再进行粘贴。切割使用的面砖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26、 安装技术:
a、 施工方必须按照建设方指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要求进行材料采购,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施工方在工程施工中不得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水电、消防的预埋预留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规范规定。
b、开关、插座、灯具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规范规定。
c、给排水、电气、防雷接地、消防等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的质量通病和质量隐患。
28、专业配合: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安装专业和土建专业的配合,做好预埋、预留工作。不得出现因预留预埋错误,造成在结构墙板开洞、凿槽现象;以及不得出现因洞口预留偏差,造成割断钢筋或影响主体结构的情况。
五、进度管理
1、相关措施:施工单位应按照工期目标要求,制定相应完成工期目标措施。合理组织使用人、机、物料,合理组织施工,避免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2、制定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应制定工期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上报各监理部审查。
3、计划实施: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施工, 各监理部将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按月计划、周计划定期进行考核。
4、保证措施:施工单位人、财、力应保证现场能够24小时不间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如果因为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整个工期的顺利进展,施工单位必须拿出必要的赶工措施。
5、冬雨季等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冬期、雨期、农忙季节、节假日期间等的施工措施,制定相应的确保工期的措施。
六、安全管理
(一)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1、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脚手架安全技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技术,物料提升机操作、装拆安全技术,悬挑料台安全技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用塔吊时应有塔吊装拆安全技术等并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盖章。
2、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到市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领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备齐好所需资料,并填写好登记表报安监站进行办理手续。
3、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保险(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单位工程开工一周内,应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治安防火责任制、各级岗位责职上墙。
4、单位工程开工一周内,应把施工现场的标志牌(七牌一图)挂放在大门口醒目位置,并详细填好七牌一图,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5、单位工程开工后,应根据工作需要对新工人(包括外来民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进行考试、填卡签字、汇总三份、汇总表一份与卡片放施工现场备查。
6、单位工程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应做好各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签字手续,做好各种设施的验收签字手续、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登记注册后送当地安监部门后进行安装并有相关的建筑机械检测中心负责验收,其他由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会同操作人员共同验收,并张挂验收合格牌,产权登记证。
7、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经理主抓安全工作,项目部安全员应记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及记载好安全日记,记载应及时、详细、正确。
8、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操作证复印件留放现场管理资料中以便检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物料提升机装拆工应持有当地相关部门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塔吊司机、指挥、安装应持省级特种作业相关部门所发的操作证上岗作业。上述所有操作证应在验审合格期中。
(二)、脚手架方面
1、防护栏杆及立网。防护拦杆应分色油漆,脚手架外侧应挂设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国家建设部的标准,并取得建设部的产品推荐许可证等,严禁使用伪劣产品,钢管脚手架的扣件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2、施工层竹莲的铺设,从第二层起应满铺竹莲,竹莲四角应用16#铁丝与大横杆扎牢,基层与操作层必须满铺竹莲,脚手架立杆内侧与墙面大于20公分时应对脚手架内侧采取防护措施,脚手架施工必须佩戴安全带。
3、沿脚手架纵向两端的转角处起,在脚手架外侧面水平距离每隔9米用斜杆搭成剪刀撑,自下而上循序连续设置,斜杆钢管与地面成45-60度夹角,斜杆与立杆连接,采用扣件连接,斜杆连接长度应大于1米,采用3只转向扣件锁紧,剪刀撑杆件必须分色油漆。
4、脚手架的材质,钢管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3号钢的技术条件,外径不得小于48毫米,壁厚不得小于3.5毫米,扣件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无出厂合格证的产品,严禁使用脆裂、变形或滑丝的扣件,扣件的规格型号必须与钢管匹配。
5、钢管脚手架应有专门的组织设计计算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搭设。悬挑脚手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搭设过程中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
6、脚手架的验收,搭设脚手架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搭设完毕应办理好验收手续,并分段进行验收,挂设验收牌。
(三)、“三宝”及“四口”的防护规定方面
1、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带好安全帽,紧好带子。所有的安全帽应符合国家的GB2811-89的标准。
2、本工程应随施工高度上升架设操作层安全网,网内应清理杂物,首层安全网的网底与地面不得小于3米,脚手架内侧立杆与建筑物墙面之间每间隔四步应架设防护网或防护板。
3、凡上高处作业的特殊工种应带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国家的GB95-85的标准。
4、楼梯口和电梯口的防护,所有建筑物内的通道楼梯必须设置二道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牢固稳定,电梯口应设置防护门,电梯井内10米内设防护网或防护板,所有防护拦杆必须分色油漆。
5、预留洞口的防护,预留洞在边长25公分到25公分以下可用盖板盖好,盖板应防止移动。边长25公分到50公分的预留洞可用竹木板盖住洞口,并固定竹板。边长50公分到150公分的预留洞应用钢管扣件扣搭成网格,上面满铺架手板或竹笆,并绑扎牢固。边长在150公分以上的予预留洞,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洞口的安全设施不得任意拆除。
6、通道口及临边的防护,所有通道口及临边,物料提升机通道两侧面都应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用竹笆防护,行人通道,应有两层防护措施,防护棚应牢固,材质应符合要求。
7、安全防护应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面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的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本工程与临近的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JG46-2005中的4.1.2,4.1.3条规定。起重机械与临近的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JGJ-2005)中的4.14条规定。防护设施与临近的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JGJ46-2005)中的4.1.6条规定。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解质。
3、临时用电的接地系统采用TN-S系统,其接地线采用绝缘多股铜线,截面不小于2.5mm2,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线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接地线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接地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在保护接零系统中(TN系统)部分设备外壳可做保护接零,其应符合JGJ46-2005中的5.2.1条规定。接地系统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并联运行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4、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钢管扣件脚手架应按照JGJ46-2005中的5.4.2条规定做防雷接地,其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5、临时用电的导线应采用架空线路和电缆埋地敷设。架空线路的导架、树木或其它设施敷设。电缆线路与金属物拉结点应采用绝缘物进行固点,电缆应采用三相五芯电缆,埋地电缆路经应设方位标志。
6、总配电室、配电箱、开关箱。总配电室应独立设置,配电柜正面操作距不小于1.5mm,侧面操作距不小于0.8米总配室大门外开,并配锁。内设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设施。配电柜操作距离内的地坪应铺设绝缘板或、绝缘垫。总配电室外应设防火黄砂箱和干粉灭火机及警示牌。
配电箱应采用冷扎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3mm,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箱体表面做防腐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宜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装置应符合(JGJ46-2005)中的8.2.1条—8.3.11条规定。
7、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规定。夯土机械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电缆严禁缠绕、扭结,夯土机械操作扶手必须绝缘。焊接机械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交流电焊机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严禁采用金属构件代替二次线的地线。使用电焊机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其它电动建筑机械应符合JGJ46-2005中的9.7.1-9.7.3条规定。
8、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其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应完好无损,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绝缘电阻应符合(JGJ46-2005)中的9.6.5条规定,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9、照明设施的选用应符合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确定,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在特殊场所应使用12V-36V的安全电压,每一单相回路上的灯具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载相的电流选择,在三相照明中,零线截面与最大负载相的相线截面相同。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过载体保护和漏电保护器,220V照明灯具距地面室外不得低于3米,室内不得低于2.5米,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毫米,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毫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在建工程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五)、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必须持有如下资料:
a、山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证。
b、设备产权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机。
d、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e、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f、已使用过起重机提供改造,大修情况资料和事故记录和累计运转记录等资料。
g、租赁的起重机械应有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注明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h、安装或拆除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i、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j、塔式起重机的装折方案(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k、装拆任务单、检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指挥人员操作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台班记录等。
2、a、力矩限位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应完好无损,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还需装有碰触装置。
b、吊钩应装有保险装置,卷扬机滚筒应装绳筒保险装置。
c、塔吊基础应按出厂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试块检测工作,并设集水坑排水。
d、塔吊的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安装应正确、紧固,底脚螺检应采取防腐处理。
e、塔吊与临近高压线应符合(JGJ46-2005)的要求塔吊的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f、塔吊安装完毕之后,应按规定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牌(复印件)应挂设在塔机上。
(六)、施工机具方面
1、木工平刨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有护手安全装置,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控制装置应有漏电开关。
2、电锯传动部位应有保护罩,有防护挡屑板等安全装置,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控制装置有漏电开关。
3、手持电动工具应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有漏电电流在15毫安以下动作时间在0.1秒以下的漏电开关控制,漏电开关与手持电动工具不大于5米(即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4、钢筋机械,所有传动部门应有罩,接地或接零正确、齐全、可靠,防护栅到位正确。
5、电焊机、对焊机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防雨措施齐全,控制开关符合要求,二次出线符合规定,一次侧进线有保护,焊把绝缘良好,插件完好无损。
6、潜水泵应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有漏电电流15毫安以下的漏电开关,保护装置齐全,使用合理。
7、所有施工机械应符合国家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七)、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良好门卫值班制度,来人来访人员进出有记录。围墙符合要求并粉白,设置醒目的宣传标语。
2、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应清洁整齐,出入口和主要道路应做硬化处理,大门口设冲洗设置,排污沟集水坑,主要道路无积水,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并标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办公区域设置绿化布置。
3、办公区域与生活区有明显的划分,宿舍内通风良好、整洁、卫生,生活区设置男女淋浴房并有淋浴设施,卫生间设置合理并有冲洗设备和化粪池,墙地面应铺贴墙地砖。食堂有吊顶,墙地面铺贴墙地砖,并有排烟措施,熟食间设置纱门纱窗,灭蝇设备,宿舍内严禁乱接乱拉,使用电炉、电饭煲、煤气瓶,宿舍人均面积应大于2平方米。
4、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明确各区域卫生责任人,开展卫生防病、防疫教育,食堂应有卫生制度、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持有健康证上岗,穿戴好工作服,厕所有专人打扫,严禁存有污垢、臭味,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严禁焚烧有毒、有害、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八)、防火工作和交通安全
1、建筑工地应建立5-8人的兼职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演练,并在安全日记中记录检查内容,演练内容。
2、施工现场使用明火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签署“动火单”,明火现场应清理易燃物品,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设警戒线、专人看管。
3、易燃易爆物品专人保管,严禁存入办公室、宿舍,更不得擅自带入施工现场,氧气、乙炔气之间安全距离在10米以上,不得置于露天曝晒。
4、重点防火区域应挂醒目禁火标记,木工间严禁吸烟,刨花木屑下班前及时清理。宿舍内禁止乱丢烟头,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和煤气瓶。重点防火区域或木工间、脚手架周边、食堂、宿舍、办公室等应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在有效期内。
5、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在工地、宿舍等地方乱拉乱接电线和电器设备。配电间应单独设置在室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宿舍内不得设置配电箱,食堂、宿舍照明应统一安装不大于60瓦的灯泡,潮湿作业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不得在高压线下(10KV以上)搭建临时设施。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等,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危险因素有计划地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7、隐患整改:施工单位对我监理部提出的安全问题,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七、文明施工管理
1、标化工地: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工作。按照批准总图进行现场布置。
2、责任人:施工现场成立以施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安全文明的管理。
3、宣传和教育:加强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教育,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文明施工的规定,不得私自带头违反,否则加倍处罚。
4、检查:加强落实现场文明检查,检查内容应全面周到,包括施工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制度落实等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5、整改:在对现场进行周检查的同时,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纪要,对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整改落实。
八、资料管理
1、专职人员:设置专职资料管理人员,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要求,对项目工程资料包括(管理资料、质保资料、报验资料、安全资料等)收集、归档、编目、整理。
2、资料的真实:必须做到与施工同步进行,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九、分包管理
1、所有分包单位进场后分包单位公司资质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监理部审查。
2、当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监理部认为分包单位无法满足工程质量要求、进度要求或合同要求的,经考察确认后,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将分包单位清除退场。
注:针对未按照以上制度或要求进行落实的内容,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其中未尽事宜将视情节大小进行处罚。
附件:《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